死刑犯见完家属就枪毙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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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刑犯见到家人后会被枪毙吗?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。以下是详细的解释。现在让我们来看看!

死刑执行后,家属可以领取遗体,执行前法院应提前告知家属。

1.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执行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三百四十八条,死刑执行完毕后,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下列事项:

1、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、笔记,应及时审查,涉及财产继承、债务清偿、家庭委托等方面。、遗书、给家属的笔记,并复印备查,涉及线索等问题的,应当抄送有关机关;

2.通知罪犯家属限期收集罪犯尸体。有火化条件的,通知他们来收骨灰。逾期不领取的,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处理。处置被判处死刑的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,应当在卷内记录;

3.死刑执行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的程序和期限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对于已执行死刑的罪犯,没有家属接受死刑的,按照有关规定办理。

2.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、司法部、卫生部、民政部关于利用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的暂行规定》,下列种类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可供利用:

1.无人领取或家属拒绝领取的;

2.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由医疗卫生单位使用;

3、征得家人同意。

以上解释了死刑犯见到家人后会被枪毙。本文到此结束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信息有误,请联系边肖进行更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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